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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四川發生規模7.8的大地震,威力之大連台灣都感受得到,陸續傳出的災情也不斷擴大。台灣同樣處地震帶,為了降低風險,地震險已成居家安全必備的保障之一,台灣當然亦有投保的必要。

地震險是什麼?

目前國內住家財產可以投保的地震險種類包含「基本地震險」、「輕損地震險」、「超額地震險」、「擴大型地震險」等項目,均可根據自身需求與預算,做最適當的地震險規劃。

「基本地震險」是特別針對「建築物」遭受地震引起的重大損失設計,而且是要地震造成房屋到達全倒的程度才可以理賠。由於是政策推動的標準保單,每家產險公司的保單條款與費率完全一致,以建築物保險金額120萬元與臨時住宿費用18萬元保額計,1年期保險費為1,350元。

房屋全損

房屋半倒或未達全損

房屋半倒或未達全損

定義

經政府機關或專門機構出具證明,鑑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非經修建不能居住且其補強費用為重建費用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補強費用或重建費用未達50%者。

保險金

最高為120萬元 不理賠

臨時住宿費用

18萬元 不理賠

由於「基本地震險」的保障僅限巨大地震損失才理賠,且理賠項目僅限建築物本身,並不包含動產,為彌補保障缺口並提供更為實用的地震險保障,目前已有一些新式居家險保障項目包含「輕損地震險」,針對一般地震造成不動產與動產的中小型損失提供保障以理賠給付最高30萬元的保單為例,1年期保險費不到1,000元。

此外,「基本地震險」建築物保險金額最高僅120萬元,相較一般30至50坪住宅造價約為200至400萬,基本地震險無法提供足額保障,因此屋主亦可幫建築物再增額投保「超額地震險」,提高基本地震的保障額度。

倘若需要同時具備「輕損地震險」與「超額地震險」的保障功能,則可直接投保「擴大型地震險」。然而「擴大型地震險」投保較為複雜,保額設定不當,可能造成理賠折減,而其費率計算亦較複雜,需依不動產與動產項目、住家地區、建築物等級不同來計算,因此保費更高。

「基本地震險」夠嗎?

一般人可能以為,保了地震險,地震一來就不怕房屋受損,其實地震險的最高保額僅120萬元,每年保費固定為1,350元,也就是說,如果發生地震後房屋符合理賠標準,不論是豪宅還是小套房,最多都只能拿到120萬元的理賠金。

另外,除非房貸戶已把貸款付清,否則這筆保險公司提供的理賠金,第一順位的受益人為銀行,第二順位才是房貸戶。

舉例來說,如果房貸戶還有300萬元房貸,之後發生地震符合理賠標準,獲得120萬理賠金,這筆理賠金必須以銀行六成、保戶四成的比例分配,也就是要先拿72萬元償還銀行房貸,還後剩餘的228萬元房貸,房貸戶還是必須按期攤還,不過通常銀行會提供較寬鬆的還款條件,如期數不變,房貸戶每月的還款金額就可以下降。

因此「基本地震險」理賠金120萬元,顯然是不足夠的,所以許多保險公司再推出各種地震險方案,供民眾有更多選擇。

地震險保費降

金管會表示,從98年4月1日起,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將正式調降費率,從現行保險費一年期1,459元、降至1,350元,降幅約7.47%,預估全國約有204萬保戶受惠。

金管會保險局指出,住宅地震險保費調降,主要是由於該項保險投保戶數逐漸增加,且降價有助提升民眾投保誘因,因此,經過成本效益精算後,決定調降費率;從98年4月1日起,調降至一年期為1,350元,保額為每一保險標的物按保險金額120萬元計算,如果金額低於120萬元者,按比例計算。

根據保險局最新統計,我國投保住宅地震保險的戶數,截至98年2月底達204萬戶,投保率達26%,成長相當快速,鑑於此保險制度具政策目的,除財產保險業依法應予承保外,保險費依法採全國單一費率。

台灣住宅地震保險投保率已達24.6%,雖相較九二一大地震時投保率僅千分之2大幅成長,但與國外動輒投保率達40%至50%,紐西蘭投保率甚至達80%以上,幾乎有房子就會投保,國內主動投保率偏低,將持續強化民眾風險管理觀念。

地震險Q&A

地震基本保險的保險費為多少?
地震基本保險採全國單一費率,保險金額為新台幣120萬元,每年保險費新台幣1,350元。

地震基本保險的保險範圍為何?
一、承保地震震動,或地震引起的火災及爆炸,或地震引起的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造成房屋『全損』的損失,每戶賠償最高額度以保險金額為限,且不得超過新台幣120萬元。
二、臨時住宿費用,每戶補償新台幣18萬元。

住宅地震保險為何只採全損理賠?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為簡化理賠程序,且在最短時間內完成保險理賠使受災民眾迅速獲得經濟援助,並降低理賠所需費用以降低保險費,因此,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理賠採全損理賠基礎。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理賠是多少?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理賠採全損理賠基礎,每戶最高可獲得新台幣120萬元補償,另外,給付臨時住宿費用18萬元,被保險人無須負擔自負額,理賠以現金給付方式處理,保險公司可不辦理實地查勘,損失認定依據全損證明辦理。

何謂房屋全損?
所謂全損是指經政府機關或專門建築、結構、土木及大地等技師公會出具證明鑑定或經合格之評估人員評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非經修建不能居住且修復費用為重建費用50%以上者。 不過,如果是部分損失者,是否可理賠?保險業者表示,如果是地震所造成的「部份損失」,民眾可自行向保險公司購買擴大型地震險,而擴大型地震險屬於火險附加險。

遇有地震發生房屋毀損,如何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一、被保險人應在知悉後五日內通知保險公司。
二、檢具賠償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向保險公司提出賠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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