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舊制 |
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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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 |
勞動基準法 |
勞工退休金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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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
確定給付制 |
確定提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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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撥 |
雇主負擔勞工每月工 資2%至15% |
雇主:≧6%勞工工資 勞工:自提≦6%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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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 用 對 象 |
適用勞基法勞工 |
適用勞基法之本國勞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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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保管單位 |
中央信託局 |
勞工保險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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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月薪計算 |
平均工資(退休前6月) |
每月工資(視分級表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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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計算方式 |
工作年資 須在同一事業單位 |
退休金之提繳年資 毋須在同一事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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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條件 |
工作年資滿25年,或工 作滿15年,年齡達55歲 需退休 |
年滿60歲,無論退休與否皆可;但未滿60歲死亡,由遺屬一次領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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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標準 |
(1~15年)×2基數+(16 年~)×1基數≦45基數 平均工資×累積基數 |
年資× 12月×6%工資+ 投資累積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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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方式 |
退休金一次付清(可另 訂協議採分期付清) |
年資滿15年採月退制 年資未滿15年採一次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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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 |
每滿1年給與1個基數 |
每滿1年給與0.5個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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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所有權 |
雇主 |
勞工 |